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 中央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部署,繼續(xù)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間,在保持政策穩(wěn)定性、延續(xù)性的基礎上調整優(yōu)化,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安全為本。以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有保障為根本目標,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加強質量安全技術指導與監(jiān)督管理,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統(tǒng)籌提升農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風貌。
農戶主體。農戶是實現其住房安全的責任主體,對于發(fā)現安 全隱患,應提出危房改造申請并組織實施。實施危房改造的農戶 應充分參與改造方案選擇、籌措資金、投工投勞、施工過程質量監(jiān)督與竣工驗收等全過程。
公開公正。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 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宣傳欄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種形式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公開危房等級評定標準、程序和評定結果, 公開申請條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因地制宜。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
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設標準等,指導農戶采取多種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設成本。
提升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改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條件和居住環(huán)境,接續(xù)推進鄉(xiāng)村全面振興。
三、保障對象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 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 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 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
(二)接續(xù)推進鄉(xiāng)村振興方面。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xù)性,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 他脫貧戶給予支持。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 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 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本人向村委會(社區(qū))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xiāng)鎮(zhèn)審核、縣級 審批的工作程序,對經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 級或D 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請確有困 難的,由村委會(社區(qū))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各地要加強 政策宣傳,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支持 范圍。
四、補助標準
中央和省財政補助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qū)) 統(tǒng)籌安排。到戶補助資金采取分類補助,重建房屋戶均 2 萬元,
修繕加固戶均 0.6 萬元。各縣(市、區(qū))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農村危房改造到戶補助標準。
五、保障方式
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改造意愿選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屬于因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重復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鄉(xiāng)鎮(zhèn)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情況說明,并上傳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tǒng)。
各地要積極采取統(tǒng)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 房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周轉使用,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閑置安全 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地方政府可給予 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農戶因建房而返貧致貧。
六、管理要求
(一)加強危房改造實施管理
1. 健全動態(tài)監(jiān)測機制。各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 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和數據互通共享,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tài)監(jiān)測機制。對于監(jiān)測發(fā)現的住房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解決一戶,銷號一戶, 確保所有保障對象住房安全。
2. 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各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建立農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農房定期體檢制度,充分依靠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村兩委,落實農戶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過程技術指導與監(jiān)督等 職責。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鄉(xiāng)村建設管理與技術力量,嚴格執(zhí)行《住 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172 號),加強施工現場巡查與指導監(jiān)督,建立改造房屋工程量清單管理制度,及時發(fā)現問題并督促整 改,指導做好竣工驗收,確保改造后房屋質量安全。
3. 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各地要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 緊抓鎮(zhèn)村業(yè)務人員培訓,業(yè)務培訓要覆蓋到村兩委。要加強對鄉(xiāng)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并為農戶對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維護與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各地要逐戶開展危 房改造對象房屋等級鑒定工作,確保危房鑒定準確,不落一戶。各地要編制符合安全要求及農民習慣的農房設計通用圖集并免費 發(fā)放到戶,引導選擇低成本改造方式。
4. 實行現場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應及時組織驗收。 驗收工作由各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村等有關人員參加,驗收重點包括補助對象確定、工程質量、工程清單、資金撥付、檔案資料、舊房拆除及群眾滿意度等。市住 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復核。
5. 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在確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加強 農房設計,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完善農房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地區(qū)要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 戶改造和建設,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huán)境。
6. 加強檔案信息系統(tǒng)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戶一檔”臺帳,做到改造一戶、銷號一戶,精準實施幫扶改造。及時準確將每一 戶危房改造對象的家庭情況、房屋改造的進展情況錄入農村危房 改造信息系統(tǒng)。加強危房改造信息系統(tǒng)的動態(tài)維護和管理,鄉(xiāng)鎮(zhèn) 有關部門對信息錄入的準確性負責??h級主管部門加強信息錄入 的審核管理,市級主管部門將定期組織抽驗核對,及時掌握工作 進展,確保信息完整準確。農房抗震改造檔案管理參照農村危房 改造“一戶一檔”臺賬管理。
(二)嚴格補助資金使用管理
1. 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 金管理辦法,加強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管理。不得 將補助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等與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無關的支 出,不得在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審計 和社會監(jiān)督,堅決查處挪用、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索要 好處費等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禁止單純將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用于房屋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用途,堅決制止 單純的“刷白墻”現象。
2. 防止補助資金撥付不及時、擠占挪用和滯留。加快資金撥 付、使用進度,縣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并 將驗收合格達到補助資金撥付條件的農戶名單提供同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本地區(qū)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 金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支付給農戶的補助資金,支付時間不應晚于 竣工驗收后 30 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和滯留。
3. 嚴肅查處套取冒領補助資金及基層工作人員索要好處費。
各地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 套取危房改造等資金行為的懲處力度,并及時將相關違法行為移交紀檢部門。要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huán)節(jié)審查結果的信息公開,及時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建立信息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三)強化保障措施
1. 落實部門職責。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 工作實行市負總責,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抓落實的責任機制, 中央統(tǒng)籌指導。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政策引導,形成協同 推進工作合力。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負責統(tǒng)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 作,組織編制農村房屋安全性鑒定、建管等政策規(guī)定和技術要求 并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 金使用監(jiān)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 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會同有關部門 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 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鄉(xiāng)村振興(扶貧)部門負責認定 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
2. 加強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門要合理安排工作計劃,積極推
進工程實施,統(tǒng)籌做好項目、資金、人力調配。要充分發(fā)揮防止 返貧監(jiān)測和幫扶機制作用,持續(xù)跟蹤住房安全保障情況,加強部 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給予妥善幫扶,切 實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
3. 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