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區(qū)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資金
管理辦法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號)、《中央補助地方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5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fā)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農村文化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設立,用于支持農村公共文化事業(yè)發(fā)展,保障基層農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第三條 資金籌措
宣州區(qū)194個行政村,補助標準為每個行政村每年1.2萬元,其中:
1.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村級基層服務點每村每年2000元; 2.農家書屋出版物補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轉以及數字化農家書屋建設,400元用于農家書屋日常運行和開展讀書活動等; 3.農村電影公益放映活動按照每村每年12場,每場平均200元的補助標準,每村每年2400元; 4.農村文化活動(送戲進萬村)每村每年4400元; 5.農村體育活動每村每年1200元。 國家統(tǒng)一補助標準為每村1萬元,由中央財政補助50%,省級配套30%,縣(市、區(qū))配套20%。我省提標的每村2000元由省、縣財政按1:1分擔。
第四條 資金使用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補助各行政村文化設施維護和開展文化活動等支出,具體包括: 1.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級基層服務點運行維護和開展宣傳培訓等,主要用于服務點寬帶接入、更換、配置機頂盒、運行維護、開展文化宣傳講座、視頻節(jié)目播放、科技培訓等有關活動。 2.農家書屋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轉以及數字化農家書屋建設,農家書屋日常運行及舉辦讀書活動等。 3.農村電影放映活動,主要用于行政村每年放映12場公益電影,按場次補貼支出。 4.農村文化活動,主要用于政府采購專業(yè)化演出及行政村組織開展具有地方特色、健康向上的文藝演出活動,每年每個行政村演出不少于1場,豐富農村文藝演出活動。
5.農村體育活動主要用于行政村每年組織開展體育活動。
專項資金中的補助資金,應當按照基本補助標準及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行政村數量,下達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統(tǒng)籌發(fā)放到各村。需要相關部門集中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辦理。
專項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應當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做到分配合理、使用規(guī)范,不得用于村辦公場所建設、村委會辦公經費等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其他支出,不得平衡預算、截留和挪用。
第五條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應當接受文旅、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對截留、挪用和擠占專項資金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追回違規(guī)使用資金,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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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宣州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傳真:(0563)3023029
網站運維電話:(0563)302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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